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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的通知
2022-05-30 王义忠  通知   (浏览次数:)

全校各有关单位:

为深入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,认真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安排部署,进一步夯实大数据创新发展体系,构建产业创新生态,促进我省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,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《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的通知》(豫工信办数据【2022】102号)精神,我校启动2022年度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类别

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包括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、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、大数据创新服务机构、大数据创新人才培训基地,这四大平台分别定位于科学与工程理论研究、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、创新服务与支撑保障、多层次大数据专业人才培养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1.从事大数据行业相关的数据处理、技术研发、场景应用、人才培训、基础设施建设、交流平台搭建等业务活动,在大数据领域内具有较强的创新优势和影响力。

2.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,具备从事大数据业务基础设备条件和专门经营场所,对创新平台的组建提供资金、人才、场地等保障,拥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环境。

3.科研成果或产业化成果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并取得实效,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,已投入市场的大数据产品、服务等具有较大规模的客户群体、较好的市场前景和客户满意度,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。

三、申报流程

申报单位应参照《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工作方案(试行)》(见附件1),认真编写申报书(见附件2—5),2022620日将纸质申报材料(一式二份)报送到科436、电子版申报材料和创新平台推荐名单发送到邮箱hncdkycfwk@126.com

人:王义忠

联系电话:0371-86157223



附件【1.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(试行).docx已下载
附件【3.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申报书.doc已下载
附件【2. 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申报书.doc已下载
附件【6.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推荐名单.doc已下载
附件【4.大数据创新服务机构申报书.doc已下载
附件【5.大数据创新人才培训基地申报书.doc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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